公司:上海沪航侦探调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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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热度:1119 发布时间 :2022-08-01 23:26:02
私家侦探主要调查婚外情
在国内已经发展10多年、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行业,却始终没有拿到法律的护身符。为了生存,这批早期的“私家侦探”已经从当初简单地从事调查婚外情,发展到现在包揽追讨债务、涉黑等业务。
这些充满神秘色彩的“私家侦探”就像一群猎犬一样潜伏在城市的角落里,努力挖掘着这个城市的隐私。
现状调查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国内其他城市的调查公司一样,婚外情调查成为被称为“私家侦探”的调查公司的主要业务,占业务总量的六成以上。一般来说,调查公司大多从事婚姻调查、经济调查和社会调查等调查事务。
许振天(化名)开办的“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于2003年8月,是地区最早注册的一家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民间商业调查机构。
婚外情调查是主要业务
他告诉记者,调查行业分为3大类:第一种是行踪调查,调查事件包括婚外情、商业调查和债务纠纷调查;第二种是假冒伪劣产品市场调查;第三种是资料查询调查。其中婚姻调查占了事务所总业务量的约60%以上。婚姻调查是一种十分耗时费事的调查工作,但国内出现最早的“私家侦探”性质的商业调查公司,大多是从婚姻调查做起。
在“调查”价格上,婚姻类调查大都在6000元~20000元人民币,比起那些动辄三五万元的经济调查来说,显得有点“小巫见大巫”,但因为业务频繁,成为调查业务量最大的调查门类。
调查员像特工要通法律
据业内人士介绍,并非所有人都能从事商业调查,调查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调查技能及丰富的法律知识。最基本的调查技能就是跟踪技能:如何跟踪才不让他人发现自己,而且还要寻找机会获取证据,对很多新入门的调查员都是很大的考验。
此外,心理承受力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技能,工作要求调查员在某些特定环境下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化身为另外一种角色而不泄露自己的身份。法律知识则是任何调查员都务必掌握的专业技能,如《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工商法》等等法律法规,都被列入必学科目。
许振天透露,(也包括国内外)的调查行业中,主要从业人员大部分都经过严格的侦探技能培训,拥有过硬的侦察技能。
据了解,在调查公司中,男子占主流,几乎没有女性。但这个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则有些变化,目前国内的女性“私家侦探”大概占到两成。这主要是成都、西安、北京出现了一些妇女维权机构,并受到当地妇联的支持和保护,如在四川的一家女子维权中心里,90%的调查员都是女性。
合法调查公司不足一成
据知情人士说,2004年的调查行业忽然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许多新兴的调查公司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但由于经营方面等原因,其中很多调查公司诞生不到一年便告夭折,剩下的部分至今仍在苦苦挣扎。原因是这个行业的经济效益目前仍非常微薄。
今年开始,尽管还有一些新的调查公司不断涌现,但调查行业显示出青黄不接的特征。因为效益不好,在200多家的调查公司中,真正领了合法牌照的不过10多家,也就是说,合法的公司在整个调查行业中占不到一成,很多非法的调查机构都处于地下运作。
许振天抱怨说,一直以来,在一般群众的印象中,调查行业都属于“并非名门正派”一类。事实上,一些地下调查公司为了牟利,根本不遵从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要么漫天要价,要么做事方式不规范。一些公司甚至利用法律的空当,从事非法勾当,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生存环境不佳行业前景差
另外政府对调查行业的态度一直不明朗的,国内调查行业很难大张旗鼓地与国外调查同行接触,无法接触先进的调查技能,造成行内调查技能普遍不高,也影响了调查成功率。这从另一个侧面导致调查行业在百姓心目中诚信度低下,客源逐渐流失,最后造成不少调查公司惨淡经营。据称,2004年是调查公司诞生最多的一年,“私家侦探”广告每天在报纸、电视上满天飞。
过往案例
请侦探跟踪密查丈夫有无孽缘
请侦探确认丈夫有无固定二奶
家住某大型小区的张女士与陈先生结婚多年,丈夫常年居住在海口市,夫妻两人聚少离多。张女士没有工作,全靠丈夫供养。近几年张女士感觉丈夫很少回家,对自己很冷淡。她怀疑丈夫在外头有“二奶”,于是她通过报纸广告,找到某某商务调查咨询有限公司。
张女士说,多年的分居,令她对丈夫的感情已很淡漠。她唯一担心的是,万一丈夫有天忽然提出离婚,自己和7岁女儿的生活便会一下子没了着落。她主要想确认丈夫是否有外遇,“第三者”究竟是“固定”,还是只是逢场作戏的“一夜情”?
飞赴海口吊尾跟踪目标人物
按照张女士提供的资料,调查员掌握了陈某的手机和车牌号码,一个早上8时许,乘飞机,9时许到海口后,直接赶赴陈某的办公处所兼住处。调查员发现了陈某的小车,就入住陈某办公室附近的酒店,但10多分钟返回后却发现陈某的小车已失踪。调查员一直等到第二天中午,也没有等到陈某的出现,于是他给张女士打电话,要求她的女儿给陈某打个电话,了解陈某的去向。陈某电话里告诉女儿他在重庆办事,三四天后才回海口。想不到目标竟已到了千里之外,调查员只能立即赶回。
行动成功侦探被誉“二奶克星”
一周后,调查员“重施故伎”,通过陈先生的女儿打听到陈某已经回到海口,然后再次出动,在陈先生住处门前蹲点4天。4天里,调查员发现陈先生有两个晚上带了两个不同的女人回家,两个女人都是次日凌晨才从他的住处出来。调查员悄悄将这一切都拍摄下来,回到交给张女士。按照张女士的理解:陈某4天里换了两个女人,这代表他并没有在外面包“二奶”,也就是陈某没有离婚的打算。得知丈夫没有离婚的想法,张女士非常高兴,还制作了一面写着“二奶克星”的锦旗送给调查公司。
假扮肉贩终逮住鸡场老板二奶
鸡场老板夫妻离婚闹分家
2003年8月,住在黄石路的藤女士找到一家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公司,声称丈夫孙某最近忽然提出离婚。原来,藤女士和丈夫早年在白云山脚处养鸡,赚了一些钱,便在村里盖了两栋7层楼房,当时楼房产权所有人写的都是孙的名字。
2001年,养殖场迁离搬迁到花都,从此丈夫在外养鸡,藤某在家打理房屋出租,并照料两个孩子。孙先生在花都的狮岭、新华开了两个养殖场,由于生意繁忙,孙某常常1个月才回家一趟,每次都是刚刚落脚便匆匆离开,这样的情况一晃就是两年。两年的离多聚少,让藤女士早已习惯于独自支撑这个家了。她也同意离婚,但她提出要将两栋楼房分给两个儿子,孙某起初同意,但过了一段时间又反悔了:两幢楼房不会给两个儿子。后来,有人告诉气愤至极的藤女士:孙某有外遇的消息在村里早已不胫而走,唯独藤女士仍蒙在鼓里。
侦探扮肉贩辗转找出负心人
藤女士将丈夫的手机、车牌号码和两个养殖场的大致所在区域告诉了调查员。由于不知道养殖场所在具体位置,调查员通过调查,拿到了孙先生在过去3个月内的通话记录,发现他与花都区某个饲料厂联系十分密切。于是几天后,五六个调查员一起驱车赶往花都。
调查员来到饲料厂后找到了有关负责人,称自己都是肉食贩卖商,得知花都地区的肉食市场丰富,因此特意过来寻找货源。当时由于SARS余威未散,养殖场的鸡只大量滞销,饲料厂生意冷清,假肉贩一行让饲料厂的负责人喜出望外。调查员则提出想先在某个养殖场将鸡只养殖一段时间后再投放市场,有意无意之间提到孙某养殖场的名字。饲料厂负责人自然不会多想,很爽快地将调查员一行带到了孙某的一个养殖场。当时孙某不在场,养殖场只有一个怀孕的女人带着一个约两岁大的孩子在看守。
铁证如山“露水夫妻”终现形
调查员装作来参观,同时开始与这名孕妇对话,得知她口中所说的“丈夫”就是孙某!一切都水落石出,恰好这个时候孙某回到养殖场,于是调查员分工合作:其中一个人与孙先生两人聊天以分散其注意力,另外的调查员则暗中用先进的录音和摄影器材给这对“露水夫妇”的谈话作了记录。
数日之后,刻有孙先生及其“二奶”的光盘就交到了藤女士手中。据说,后来孙先生被这光盘惊得哑口无言,只能妥协,同意将两幢楼房转到藤女士及其儿子名下。
长途追踪揪出偷卖货箱大蛀虫
货箱神秘失踪惊动私家侦探
某人寿保险公司拥有一条从珠海到东莞石龙24小时运营的货物运送路线,奇怪的是,每次回程之后总有几个货箱不翼而飞,一个月下来损失10多万元。这家公司便到一家调查公司,希望委托私家侦探查出公司的货箱是如何丢失并取得证据。
艰难跟踪发现失踪货箱下落
这家公司负责运送货物的货车一共有7辆,出发和到达的时间都不同,基本上是货物装载完毕就立即出发,所以很难制订出一个时间表来确切盯死某一辆车。调查员不得不采取“守株待兔”的笨办法,首先调查清楚汽车的行进路线,接着在出发点附近呆着,按照车辆的车牌号码再确定盯梢对象。
由于路程长、时间难以定夺,调查工作量非常大。调查公司派出3个调查员直着眼睛看着路面,以防目标车辆突然出现。
发现目标那一天,调查员驾驶着车子跟随货车,前后行驶了近5小时。这还不算,调查员在跟踪回城货车时,所驾驶的车子忽然爆胎,情急之下立即招呼一辆刚巧经过的出租车,继续追踪,另外一名调查员则等车修复后再跟上去。
经过漫长、艰难的追踪,调查员终于发现其中的一辆货车,在回程的凌晨时分驶进了一个废品收购站,将车上的几只货箱卸下卖给收购站。调查员暗中用红外线摄像机将这一切都拍摄下来,再悄悄地离开了现场,完成了取证工作。
怕儿子学坏委托侦探盯梢
2004年6月左右,一位忧心忡忡的母亲找到市某调查公司,称她和丈夫平时都要在档口从事批发业务,自己守店,丈夫在外跑业务,很少顾及15岁的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每次问儿子,他不是说自己在同学家,就说在学校,因为对儿子的说法不放心,又没有时间跟踪,就委托调查公司调查一下儿子的行踪,到底儿子整天在干什么。
这样的跟踪难度并不大。调查公司接受委托后,先后跟踪了他的儿子3天时间。第一天放学后,该男孩和自己的同学到商场购物;第二天到同学家中玩耍;第三天则乖乖地回家。调查员将调查结果告知这位母亲后说,若该男孩平时有明显的不良习惯,调查员会在3天跟踪时间内观察到。但很明显,这名少年并没有学坏。这位母亲心头的担子也一下子放下了。据了解,这次委托的费用是6000元人民币。
行业警钟
个别私家侦探社揽上涉黑活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说,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的私家侦探是合法的,但会对该行业实行严格的等级化准入条件,其角色介乎我国的公检法和律师之间,起到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作用,有一定的执法权。
但目前我国政府对私家侦探仍旧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虽然律师事务所也可以行使调查权,但律师大多忙于案件,没有时间做现在的那些“调查公司”做的案件。因此,不少挂名“调查公司”的私家侦探社就应运而生钻了空子,他们靠着一点胆识,悄悄开拓出自己的一片业务范围。
朱永平经过调研说,现在一是地下私家侦探机构越来越多;二是很多商业调查公司都在悄悄地做着地下侦探的生意;一些调查员甚至开始干起了“私人保镖”的生意,为一些私人老板提供贴身保护的业务,有的甚至开始涉黑。“如果政府再不出台有关政策规范这一行业,任由地下暗流涌动,一旦形成气候,将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朱永平忧心忡忡地说。
朱永平建议,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外的私家侦探暗中进入内地,或委托国内的一些调查公司做着“侦探”工作,这对我们很不利。中国政府应适度放开,因为市场需求巨大,希望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条件成熟后由全国人大立法。否则这个行业的发展将走向畸形,给国家稳定带来危害。
他认为,为调查行业立法的核心,是分化公安的部分权力,“分化警察的侦查权,交给那些合法合资质的私家侦探。让市场决定他们的生存,减轻政府的负担。”朱永平说。
发展轨迹
侦探社越开越多从业者越来越杂
11年前国家发文禁止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内地开始出现“私家侦探”的苗头。
行内比较早期的“私家侦探”、辽宁“克顿”调查事务所所长孟广刚最早挂出“私家侦探”招牌。据了解,1993年,他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开办私家侦探业务,“我很特殊,当时我所在的区政法委召开常委会,特批办了营业执照,政府还为此下了文件。”孟广刚说。
但自孟广刚之后,内地再也没有出现“私家侦探”的营业执照。而“调查公司”这一行业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1994年,公安部发文禁止开办“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公司,并大规模取缔了那些社会非议的“私家侦探”调查公司。
在北京首先发展起来
但很多城市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一禁令,“私人侦探社”仍在运营,“侦探”的活动仍在进行。孟广刚说:“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又靠近港澳,开风气之先,市场潜力大,调查行业最为活跃。”
2002年北京工商部门开始为一些“调查公司”注册,“2002年成了北京同行的春天,一下子冒出数百家调查公司。”许振天说。记者从“北京××猎人商务调查有限公司”2003年领办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看到,其经营范围上赫然写着:“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可开展活动。”其经营范围之大令人咋舌,以许振天的话来说,其经营范围是“只要不违法,什么都可以干!”
广州两年添200调查公司
2003年,广州工商部门也让部分带有“私家侦探”性质的商业调查公司注册,但注册的名字不是“调查”,而是“商务咨询”。随后,广州“商务咨询”一类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不到两年时间,就诞生出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调查公司。
行家建言
建议与其严禁不如加以严管
2005年3月25日,“广州侦探同行会”也在广州一家宾馆内悄然举行。许振天在会上作了发言。他说,这几年广州调查行业发展很快,但价格不一,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各家调查公司自行其是,非常混乱。
“这样的一次聚会,就是想在行业内部加强沟通,并希望借此学习到一些新技能。”许振天说。在这次聚会上,关于“建立广州调查行业协会”的提议被大会否决。“还是担心目标太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许振天说。
严厉禁止不如疏导监管
广州调查行业一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对此行业进行监管。如果长期听之任之,对调查行业约束监管,调查行业很可能走向反面。他说,内地调查行业已经在各大城市蓬勃发展起来,如果政府继续严厉禁止,只会使不少“私家侦探社”重回地下状态,更加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管理,也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但这需要政府核心决策层早做计划,通过立法规范这个新兴行业。
他认为:“压是压不下去的,最好能规范,设置行业门槛,什么人可以进这个行业,如何进,进来以后要遵守什么规范,都是决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许振天对调查行业的发展显得颇为自信乐观。
找私人侦探调查取证合法吗?
许女士问:
最近,我和我丈夫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导致我们夫妻感情破裂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我丈夫有了外遇,与他工作单位的一个未婚女同事发生婚外情。于是,我决定离婚。提起诉讼前,有人告诉我根据婚姻法,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男方有外遇,对妻子不忠),另一方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指责一方有过错须向法院提供证据。我作为一个弱女子,哪有取证的手段与途径?后来,我想到了私人侦探公司,听说私人侦探有办法帮我取证,但得花费一笔不菲的调查费用。其实,花钱多少我倒不是太在意,问题是雇用私人侦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私人侦探取得的证据能否成为离婚诉讼中的合法证据被法院确认和采纳?请律师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
律师答复:
“私人侦探”兴起于美国,由于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因此,私人侦探业很兴旺,据说,现今美国私人侦探从业人员达到160万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也可依职权调查收集。但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举证要求与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是有较大反差的:一方面,当事人因举证条件限制,不能收集提供证据;另一方面,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比如律师)代为取证时又因缺乏法律依据或受到法律限制而得不到证据。而当事人应该提供的证据往往又不在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或协助调查证据的范围。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想打赢官司,就有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帮助取证的需要,因此“私人侦探”的存在逐渐成为了一种社会需求。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私人侦探合法的地位,私人侦探并没有法律规定的“侦查权”,从事“私人侦探”业务的民营机构,往往以“社会事务调查”、“商务调查”或“婚姻咨询调查”等方式出现,承揽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业务。这种以商业方式介入社会法制秩序的做法虽然可以成为对政府管理社会职能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的作用,但因没有法律加以规范,必然带来许多社会伦理的问题,还会制造灰色地带,甚至还会触犯法律,比如侵犯调查对象的隐私权。
许女士雇用私人侦探对不忠丈夫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可能是没办法的办法。只要许女士对私人侦探公司委托的事项以及私人侦探的调查取证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所收集的证据就可以被人民法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反之,如果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虽然可能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定,但却不能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甚至还要为不合法的取证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请许女士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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