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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热度:261 发布时间 :2024-04-29 2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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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现象
现代社会,我们常常会有私下调查一个人信息的想法,比如想知道他的财产状况、家庭住址等,如果自己做不到,也会想寻求帮助来自身边“有能力”找到这些信息的朋友,比如派出所的干警、档案管理人员,或者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人员。 工作人员。 众所周知,有证据表明未经许可获取个人信息是违法的。 这不仅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二、涉及问题: 1、私自查询、检索、发布、提供他人信息涉及哪些法律?
从民事上来说,这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您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印象、恢复名誉、道歉等。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基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泄露、披露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私人生活的平静以及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所知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 (一)停止侵害; (2)排除障碍物;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5) ) 恢复原状; (6)修理、重做、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11)道歉。
法律对惩罚性赔偿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组合适用。
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1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2、哪些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哪些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看行为是否“特别严重”?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否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判断,需要根据法律依据、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等综合评估。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类: 第一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信息供他人实施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并向其出售、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提供行踪信息、通讯内容、信用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提供第(三)项、第(四)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标准,但总量按相应比例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且数量或者金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行政处罚,以及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严重情节的。
有前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障碍、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金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
3.非法购买、接收公民个人信息也属于犯罪。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为合法经营活动非法收受物品,第五条第一款本解释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本项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收买、接收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以及非法购买、接收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有前款行为,非法出售、提供购买、接收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范畴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肇事者是初犯,所有赃物必须归还。 ,且确实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不予追究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确实需要判处刑事处罚的,应当从轻处罚。
5. 一般罚款金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所得数额、被告人等情况应当综合考虑。 根据犯罪前科、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一般为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3、如何检查?
1、“裁判文书网”:查询当事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你有没有被判过刑)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全国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欠钱)
3. 如果争议已提交法院,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前往所需机构检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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